衢州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衢州刑事律师

我在农村的唯一住房是否会被法院强制收走?

时间:2025-02-23|栏目:衢州刑事律师|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欠债人只有一套房法院能执行收回。具体情况如下: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 东阳市看守所地址 庆元县看守所地址 溧阳律师 台州律师 湖口律师 松阳刑事律师 衢州柯城法律咨询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萧山区刑事辩护律师 仙居县刑事辩护律师 新昌县律师 杭州市滨江区资深刑事律师 建德市资深刑事律师 温州市洞头区资深刑事律师 宁波市镇海区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椒江区刑事律师咨询 绍兴市越城区专业刑事律师 湖口县专业刑事律师 建德市律师 青田县律师网 庆元县律师网 杭州拱墅房产律师 九江律师哪个好 衢州柯城律师 天台律师 宁波北仑法律咨询 绍兴柯桥律师 青田律师 磐安交通事故律师